把每件环保案件办成铁案 嘉兴七大举措引领环境执法规范之路

2017-05-15

   环境执法过程中有没有存在不规范行为?哪些问题比较容易引发行政争议、导致行政行为违法?司法人员对改进环境执法又有哪些建议?5月12日下午,一场围绕环保系统依法行政、旨在推动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环保论坛,在嘉兴科技馆报告厅举行。

   面对嘉兴市百余名环保工作人员,受邀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李土根,从近年来的一个个环保行政诉讼案例入手,深刻分析了行政处罚常见的五种问题,包括违反职权法定原则,认定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违反程序正当性原则,适用法律错误、法规错误或者缺乏法律、法规依据,不履行、不完全履行、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。

   嘉善县环保局法规宣教科科长王伟锋说,论坛从问题导向入手,将近年来环保诉讼案件的共性普遍性问题的病因找准了,并开出了解决的良方。平湖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陶勇说,环保法律法规数量众多,执法办案人员一定要善于学法、准确用法,才能使各类执法活动合法合规。

   根据该《方案》,全市环保系统将通过开展执法规程培训、完善“标准化”的执法装备、全面实施持证执法制度、全面落实“痕迹化”执法模式、推进信息公开管理模式、建立案件后督察制度、加强环境执法稽查和案卷评审等七大措施,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程序,提升环保行政执法水平,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,树立环境执法权威,打造环保执法铁军。

   市环保局还特别要求,全市环保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与市中级法院联席会议精神,努力当好“四种人”,即切实领会好精神实质,做一个清醒的明白人;严格执行好各项法规,做一个合格的守法人;充分利用好环保法规,做一个严明的执法人;大力宣传好环保法规,做一个自觉的传播人,争做“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”的模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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